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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BS宝坻论坛打劫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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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6 20: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打劫协会
标题: 系统消息
时间: 02-26-2008 20:03
内容: 由于您以前经常打劫大虎,大虎已经在法庭起诉您,最后法庭宣判您(王小笨)要在2008年2月26日24时前赔付大虎精神损失费5000宝坻币,否则系统将强制扣除您在银行的10000宝坻币!(为了论坛秩序,请遵守论坛规则)

我什么时候经常打劫大虎了?

调查取证了吗?

法庭置证了吗?

法庭辩论了吗?

我总被打劫,找谁去?[s: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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