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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路的夜晚,凉风习习,无数的情侣手挽着手,也有人激情澎湃,在教堂旁亲吻,提前上演着结婚的戏,不知上帝看到这一切后,会是如何感想。小叶开着刚买来的二手羚羊,在江边停下,等着自己的女友。女友小酷人如其名,是一个极其现代的女孩子,齐耳的短发,总是白衣黑裤,能用二个字说完的句字,绝对不会用三个字,她的眉眼之中总是飘忽着一种淡漠的神情,年龄已经过了三十,还是不谈婚论嫁,身边也不乏优秀的男士,可她看谁都没有自己像男人,这个小叶也是如此,小叶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仅够维持日常开销,他的思维平平,这辈子也不会有太多的发展,注定只是荟荟众生的一员,迫于老妈的威力,小酷像受刑一样跟小叶交往。这天,北国的春天,也是风沙扑面,寒冷中带着一丝的烦燥,小叶远远地望见了小酷那白衣黑裤的身影,马上兴奋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面巾纸,远远地递了上去,一张脸笑成了一朵花。小酷只是淡淡地接过了面巾只,轻轻地说了声谢谢,便又说:“今天,去哪吃?”小叶慌忙拉开了车门,用手抵着车门上方,害怕碰到了小酷的头,小酷看也不看就钻到了车里,小叶轻轻地关上了车门,又从一方上车,车子缓缓启动,带起了车尾的几片纸屑,随风飞向天空的纸屑也似乎笑着瞧着这一对令人不解的“情侣”。
“噢,去吃水煮鱼吧。”小叶说,“最近城北新开了一家,是四川人开的店,生意好得不得了,我提前订了位子。”小酷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无尽的感慨,难道我的一生就要这样过去吗?一个只知道吃饭的男人,每次见面就是知道吃,难道就不知道点别的吗?一副小市民的嘴脸,虽然小酷也只是小市民,靠着那一份不菲的薪金过日子,可是她总想着自己的人生应该与众不同。看着已经上桌的水煮鱼,她感到自己就像那一条在油锅里的水煮鱼,喜欢刺激,却又在刺激中不断挣扎,最后被活生生的生活烫死,只有上面飘荡的辣椒、花椒是她青春的唯一见证。
小叶把鱼腹最嫩的肉用匙子盛到小酷的盘子里,想一想,这个男人也挺不容易的,自从相处以来,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半个“不”字,每次都是把最好的吃的让给自己,看见自己打一个喷嚏都要紧张地要命,恨不得把药店所有的感冒药都买来,第二天又是姜汤,又是玫瑰,“买玫瑰干吗?”“跟感冒有关吗?”一次,小酷在一边吃药一边问。“当然有关系了,感冒的人心情不好,看到花,会令人精神振奋,有利于身心健康。”想到平时小叶对自己的好,小酷那冰雪脸上,出现了一丝温暖,小叶看到,甚是感动,又盛了一大块鱼,放到小酷的盘子里。
小叶和小酷的见面有些老套,老妈眼见着女儿一年年的大了起来, 也跟着愁起来,动员起三姑六婆,帮忙介绍对象,小叶在认识小酷之前,是本城有名的花花大少之一,从来都是女人欠他的,可是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女人,身体就起了莫名的化学反应,一种甘愿为奴为婢的感觉油然而生,记得野蛮女友中有一句话,“约翰来到这个世上是为了耶苏,那李小叶有什么理由不说自己来到时这个世上就是为了苏小酷。这个像冰雪一样的女子,以她那不羁的狂放,用了0.01秒,征服了这个情场浪子。从此,李小叶便放弃了尊严,放弃了自己要睡便天下美女的大志,转身投入到入尽的熔化冰山的使命中来。他相信,只要自己一直努力,小酷早晚都会投入他的怀抱,他更知道,小酷不喜欢自己,要不是小酷妈相中自己,早就出局了,也许这就是命,是他李小叶上辈子欠下的风流债太多,要他用下辈子为女人做牛做马来偿还,但即使是这样,李小叶只要每天能看到苏小酷,便认为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晚饭后,小酷和小叶在江边漫步,夕阳下,一对璧人的身影吸引了不少路人的回头率,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一道风景,小酷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女孩,正因为如此,许多人因为她的冷酷,选择了离开,小酷也因为自己的性格,失去了一位暗恋的异性,正因如此,她对人更加地冷酷。
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抱着一大堆玫瑰,以对着小叶说,叔叔,买一束花吧,送给你爱的女人,你会得到幸福的。女孩的衣服很小,已经让她捉襟见肘,鼻涕一下一下地抽搐着,拿着花的小手上布满了被生吹裂的口子,一大堆无精打彩的玫瑰就像是没了爱情的电影,虽然美丽,但已没有了灵魂,小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也有一个小买花的女孩,在这样一个冷夜里,说过相同的话,他毫不犹豫地拿出一张百元大钞,买下了女孩所有的玫瑰,女孩子高兴地说了声谢谢,拿着钱向马路中走去,“小心车啊。”小叶在女孩身后慌忙叫道。女孩已经走远了,小叶看着女孩远去的背景,呆了呆。笑了笑,又摇了摇头。小叶对小酷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们认识也不算太短了,但是你还是不太了解了,既然我是认真的,我想我会把我的一切都告诉你的。其实,现在的父母,不是我真正的父母,我是一个弃儿,
当我有记忆的时候,我就有一个姐姐,她叫小花,我是小花养大的,我叫她小花姐姐,我不知道我的生日是多少,每天,是小花姐姐叫我起床,给我穿上衣服,然后把熬好的小米粥一口一口地喂我,她长得很美丽,她最好看的衣服,是从垃圾箱里捡来的半新棉袄,是紫色绸面的,小花姐姐很爱美,她比我大不了多少,我每天看着她梳头,收拾屋子,用捡来的破烂换成钱,再买来一点米,做成粥喂我,那时候的日子虽然很苦,我却感到从末有过的幸福,我想以后挣钱了,一定给小花姐姐买最美的衣服,小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继续说,可是有一天,当我醒来后,却看不到小花姐姐了,她用来梳头的半截梳子还在,可是她人却不见了。我找啊找,却没有。后来,天黑了,我的肚子很饿,我像一条野狗一样,找便了这座城市的大小垃圾站,为什么?因为我最爱的小花姐姐是一个垃圾女,靠着人们丢弃的废物养活着自己和一个比她不幼小的生命。后来,我累了,我躺在成堆的垃圾上,我一点也不感到脏,那上面有小花姐姐的味道,后来,后来,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我在一张不算脏的床上,那是收购站打经人的床,后来,我成了打经人的义子,白天,我跟着义父去收垃圾,晚上,就睡在他的床上,你知道吗,我一天学都没上过,我是靠收来的废书本,念完的小学,中学,以及后来的经济管理,只要是跟钱有关的书,我都看,小花姐姐为什以那么苦,是因为没有钱,为什么我要生活在最底层,是因为我穷,我的命曾经如同一条贱狗,在这个城市里,死去也没人知道,当我学会认字后,已经是小花姐姐离开我的第二个年头,我,我有一次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说是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变态的杀人狂,专门找那些单身女孩下手,有许多城市的游离人员,就成为这个城市的牺牲品,就在我疯狂地找小花姐姐的那天,杀人狂又杀死了一个女孩,她穿着一件紫色的棉袄,手里握着半截梳子,我知道,那是小花姐姐,她死的时候,没有一个亲人在身旁,我连她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愤怒的表情在小叶的脸上荡漾开来,小酷从来没见过像发疯一样的小叶。夜晚的风吹在小酷的身上,有点冷,月光洒在江面上,可是小酷却感到从所末有的寒冷。小叶把身上的外套披在小酷上身上。小酷的眼神里,有一丝感动。这个男人,真是个怪人。
我想,你一定从别人的口中知道,我并交过很多女朋友,我和多少女人有过交往,我也不记得了,我只是在找一个人,可是,我连她的样子都不记得了,我像收集标本一样,收集我记忆中的小花姐姐,我只是感到,她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女子,可是,我跟温柔的女孩在一起,却又感觉不到小花,小花姐姐对我好,是那么直率,那么不求回报,后来,我的义父死了,你知道吗?他是一个好人,他从来不和我多说一句话,只是每天都让我空得干净,吃得饱肚子,义父走了后,我成了这家收购站的主人,每天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你知不知道?我的第一桶金是怎样来的?有一天,来了一个老婆婆,她说她要买一尊佛像,是一尊我从来不知道的佛像。我是在收购站长大的,从小到大,只要是经过我手的书本,我都要查看一遍,不是我吹牛,中西方的佛像,我都有所耳闻,可是,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怪的佛像,像是一个蜗牛,看不出性别,一圈一圈地无尽地涡旋着,露出的头,是一个古怪的脸,对了,就像这个买佛像的这个老婆婆的脸,满是皱纹,三角眼,眼神中,充满了怨毒。
看到这个佛像的时候,我的心里没有来由地一动,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就把这个像收下了,而且用了极低的价钱,我每天都搂着佛像睡觉,好像他就是我的一部份,每看到他的眼睛,我的心里都会一动,接着一痛,好像我跟他很熟一样。突然,小叶打了个冷颤,看着小酷,“不晚了,我送你回家吧。”小酷头一次感到小叶有那么一点男子汉的气概,听到兴起,可又不想让小叶觉得自己喜欢听。于是点了点头,钻进了那辆二后羚羊车。路灯从车后飞驰而过,小酷觉得其实小叶也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一个被人遗弃的可怜人,看着他每天嘻嘻哈哈的样子,还不知道,他有这样一段历史。本以为他很娘娘腔,却有着这样凄惨的身世,他爱的人,一个又一个离开了他。以后,一定要对他好一点。
到家后,已是深夜,老妈很三八地问小酷相处的如何,有什么新近展,小酷强言应付,打发完老妈后,倒床就睡。可怜天下父母心,都希望自己的儿女有一个好归宿,所以,对儿女的事情比自己的事情还上心,可是,又有几个儿女能明白父母的心思呢?小酷睡在自己的软床上,盖着厚厚的棉被,很快进入了梦乡,梦里,她看到自己一个人,在遍布荆棘的森林里奔跑着,又看见自己穿着一件紫色的棉袄在江边卖玫瑰,先生,买一朵玫瑰吧,你会得到幸福的,你会得到幸福的,她自己也不知道要买出多少玫瑰,才能得到安宁。直到小叶的出现,小酷才得到了一丝温暖,小叶拿出一大笔钱,对小酷说,小酷,我买你所有的爱情,一个不剩,都买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小酷说,我不要你的钱,我要幸福。说完,小酷把所有的玫瑰都送给了小叶,小叶接过玫瑰后,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两只眼睛露出了凶光,把所有的玫瑰放在脚边,发疯了的向玫瑰踩去,小酷用尽全力去抓去小叶的双脚,“不要啊,不要踩啊。”小酷一下就醒了过来,床边,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她,那一双冰冷的手向她伸了过来,“小酷,该起床了。”说话的人,是小酷家的保姆,这个保姆还是小叶害怕未来的岳母孤单,特意从劳物市场请来的。可是小酷一直不太喜欢她,这个保姆总是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自己家的角落里,冷不防吓了她一跳,还有,她的眼神总是很飘忽,让人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但是,红姨做的菜,的确是太好吃了,有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可以说是御膳房厨师的姨娘,居然以每个月六百元的工钱,请到自己家里,和这样一个外表比自己还冷酷,做菜可媲美御厨的人生活在一起,不知道是幸不是不幸。
小酷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自己长得不美,脾气又臭,却值得小叶 样的花花公子为之倾心,竟然想得到绕过战场,从后方攻击,先是给妈妈和爸爸买了一大堆保健品,然后,再请一位保姆,使他们摆脱了家务,这样,爸爸妈妈每天一有时间,就在小酷的耳边说小叶的好话,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小酷看了看表,来不及了,她一边穿衣一边收拾东西,把吃的,用的,化妆的,统统放进一个包里,飞奔着向车站跑去,要不是她觉得
要不是她觉得上下班影响不好,坚决拒绝了小叶的好意,恐怕现在早有香车美男等在楼下了。小酷是一家公司的普通文员,在后勤部工作,这个在别人眼中是冷宫的地方,在小酷的眼中,却宛若天堂,因为这里的人际关系是全公司最简单的,也后勤也没有办法复杂,这里没有利益,就没有勾心斗角,对面的冯姐,是小酷唯一的同事,她有一个十多岁大的男孩,正在上高中,每天上班,冯姐就从孩子的小学讲到上高中,讲完后,下班时间也到了,所以,日子很好打发,公司里知道小酷的人也不多,在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别指望被大老板认识了。可是,这天,公司的一把手,主动打电话,叫小酷到办公室去一趟,小酷接到电话,有一种若名其妙的感觉,自己的生活很好啊,平静,祥和,稳定,和今年春节的主题是一样的,可是为什么??一头雾水的小酷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小酷从来不觉得老板有什么高明之处,他肥头大耳,像极了王晶一部影片中号称肥螳螂的一个造型,每天除了请客户喝酒外,没有什么大做,只是把一切事情分到下面,听说,这个老板的私生活很不检点,有同事在夜总会看到他一掷千金,
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小酷走进了办公室,“小酷啊,你今年多大了?”那只肥螳螂问道。“对不起,女士的年龄保密。”年过三十的小酷最讨厌别人问自己的年龄。看着平时讨厌的老板,小酷只希望自己早点回家。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后,肥螳螂开始切入正题。“男在当婚,女大当嫁,小酷啊,你也到了结婚的年龄吧,听说你最近交了个男朋友,是搞古董交易的,是吗?”小酷心中骂道,又是哪个多事的人,但自己还得靠这只螳螂吃饭,无奈之下,点了点头,“啊,是这样的,办公室要重新布置一下,想要收集一些字画和佛像,你有机会的话,帮忙看看,OK?”“没问题,老板。”“没有事的话,我要走了。”转身,黝黑的长发甩在空气中,留给肥螳螂一个笔直的背影,然后消失在走廊的尽头。小酷作事情就这样的酷,不喜欢的人,绝不多说一个字,这也是她一直在后勤部的原因,这么多年下来,没有被炒掉,实在是个奇迹啊。
佛像,又是佛像,为什么最近老是跟佛像有关,再次见面时,小酷又想问有关佛像的问题,可是,小叶像是忘了什么似的,绝口不提一字。小叶的公司以做买卖中介为生,不好也不坏,
吃晚饭的时候,小酷想到了老板的吩咐,跟小叶提了一下,小叶说,没什么,如果想要货的话,随时都可以去提,不用弄得这么麻烦,
小叶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梳子,是最新的“谭木匠”梳子,上等的用料,一流的作工,小酷说不出的喜欢。小叶帮小酷把一头黑发梳顺,梳完后,又在她的香颊上留下轻轻一吻,说了句“小花姐姐,这个发型你喜欢吗?”小酷听后,一惊,小花姐姐,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小可怜,但是小酷并没有多问,而小叶也没有意识到这个口误。小叶又说,“今天,我带你去我家看一样东西,好吗?”小酷说,好啊。然后他们上了小叶的车,向郊外驶去,车子的速度不算太快,小酷轻轻摇来车窗,闻着树木发芽的香气,心想,这也许就是幸福吧,终于到了,小酷下车,这是一幢二层高的别墅,周围种着各种树木,早春时节,已经有小草发芽了,小酷的白衣黑裤,显得更加出众,他们一起走上楼梯,小酷是第一次到小叶的家,想不到小叶的家这样有品味,一切都是黑白的装饰,走进大厅,一切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地板,白色的窗户,白色的楼梯,天哪,不知从哪里跑来一只白猫,但是窗帘是黑色的,沙发是黑色的,甚至连日历都是黑色的是,是不是自己一惯的白衣黑裤巧然符合了小叶的审美标准,才会对自己穷追狂打的?走上楼去,正好可以看到松花江像一条玉一带似的环绕着市区,(这里我小学时作文中常用到的一句,非常有感情对这句话。)小酷走到窗前,向外看着风景,小叶从身后猛地抱住了小酷,在小酷说耳边说:“嫁给我好吗?我会给你幸福的。”这句话好熟呀,好像在哪里听过,可是又一直说不上来。小酷就任由小叶这样抱着,一直到夜幕降临。房间里不知何时响起了一阵音乐,是浪漫的舒伯特的小夜曲,两个人都沉浸在这种莫名的幸福中,一个念头涌上了小酷的心头,房间里只有两个人,那么,是谁开的音乐?怀中的小酷猛地一动,小叶吓了一跳,问道:“怎么了?”“没什么,只是,为什么会有音乐?”“没什么,是我定的闹铃响了。我一般这个时候要做祷告的。说完,向小酷一笑,向着旁边的房间走去。小叶对小酷说,我做祷告时,不希望被人打扰,你四处走走吧。
小酷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女孩子,她看到周围的墙壁上,挂着都是自己的素描,心里一阵感动,想不到,小叶还有绘画的天赋,更难得的是,画的都是自己。小酷一时间觉得嫁给这样一个男子也是很好的事情。看着自己的画像惊呆,不知不觉间,小叶已经做完了祷告,走到了小酷的身边,“小酷,对不起,没得到你的同意,就画了这么多你的画像,不知道你会不会介意。”“不,”一丝惊恐闪过小叶的眼底。“我说的是不会介意。难得有一个男孩会画我,并且,把我画得这么,这么,这么漂亮。”偶尔间玩点幽默的小酷有点让小叶无法适应。小叶用手弄了弄小酷的黑发,多么美的女孩子呀,“小酷,
如果我有一天得到你,我发誓,向我的暗神发誓,只爱你一个人,不会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暗神”什么意思,小酷充满疑惑的眼睛看着小叶,小叶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忙说,那只是我敬仰的一个神而已,共产党还说允许信仰自由呢,慌忙中的小叶用手弄了一下额前的留海儿,这是小叶的一个潜意识,每到他紧张的时候,他都会用手弄额前的留海儿。小叶的手!小叶的手刚才还是好好的,可是现在,却缠绕着一层层沙布,里面还有血不断地涌出。小叶忙说,啊,刚才不好心打碎了一个花瓶,不小心划破的,小酷杏目圆睁,眼含泪水,一步一步向小叶走去,小叶有些心虚,可谁想到,小酷一把抓住了小叶的手,说道:“你怎么这样不小心,而且,包得这么不规范?为了我,以后不许对自己这么马虎。”冰山一旦熔化,可以将沿海一带的城市通通淹没,冰山美女一旦变成妖艳的妲已,所产生的爆发力,比原子弹还要大。小叶紧紧地抱住小酷,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家了。”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小酷深深知道,始乱之必将终弃之的古训,这点也是小叶最欣赏小酷的原因之一。他们他们相挽着走下楼梯,已经宛若一对正在热恋中的情侣,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他们终于手挽着手走了。
小酷这一宿睡得都很香甜,也许她不应该把自己封闭在孤独的世界里,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她,苏小酷何尝又不是一个弃儿呢?她是一个普通工人家的孩子,自己的父母曾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只是为了让她受最好的教育,上最好的班级,可是重点班的孩子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他们每个月的零花钱就够自己一个学期的学费了,每个同学都拼命地显示着自己显赫的地位和优越的家庭条件,当然,最好的土地末必能孕育出最美的果实,重点班有着最好的教室,最好的老师,最棒的实验器材,可是,成绩却不是年级中最好的。小酷很心疼自己的父母,对他们说,别上重点班了,太贵了,可是父母看到小酷如此地懂事,更加坚定了即使砸锅卖铁也要供孩子上最好班级的决心。就这样,穿着普通,成绩优异,性格孤僻的小酷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都是这样渡过的。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孩的性格为什么如此怪异,为什以不爱和人打交道,要知道,周围每天都是那些令人讨厌的败家子们,除了显富之外没有任何特长的人,小酷看了就一肚子气,为什么同样是人,却这么不同,为什么父母省吃俭用供自己上一个学期的钱,只够别的孩子一个月的零花钱?为什么父母每天卖菜,出力气只能挣来那么一点钱?而别人的父母每天却都能用车送自己的孩子上学?小酷对有钱有人一种天生的岐视,这次认识小叶,完全是一次误会。
第二天,小酷带着甜蜜的笑容上班,冯姐问道:“怎么了?心情这么好,是不是要结婚了?”
“才没有呢。只是刚刚认识的普通朋友。”
冯姐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哈哈,小丫头片子,还能骗过我?
这一天,每个从小酷身边过去的人都很怪异,先是老远就打招呼,然后一见面就套交情,不善言词的小酷被折磨得不知所措,一头雾水的她想不明白,自己来公司也好几年了,可是除了后勤部的几个人外,其他人连名字都叫不全。对于她这种只知道做事不知道做人的傻头MM,这种问题实在是不适合她想。直到下午开会,后勤部每星期都会开一次会议,只是简单地总结一下过去,展望一下未来,每个人都无精打采,希望早一点结束会议,好再继续自己的活动。门开了,进来的不是后勤部部长,而是公司的老板,待大家坐定后,老板向桌上扔下了一枚绝对有重量的炸弹,引得冯姐从椅子上跳起,平时只知道打扮的丝妹恶狠狠地瞪了老板一眼后,转身就走,“原来的后勤部部长因为有事,要离开大家了,下面的工作由小酷接替,小酷啊,公司力棒新人,你可一定要努力啊。”肥螳螂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小酷一眼,小酷觉得混身不自在,由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转眼间推到了风口洞浪尖上,其中的滋味,可想而知。怪不得今天一早就有人跟自己打招呼,怪不得那么多叫不上名字的人和自己套关系。想到这里,她已有推辞之心,说道:“首先,我要感谢领导对我的厚爱,但是我个人的能力有限,我实在是不适合的。我相信有更好的人选,像冯姐,小滋姐,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表现都比我强。所以,我觉得还是原来的岗位更适合我。”说完了这么长的句子,小酷长长得喘了一口气。希望自己能逃得过一劫。“小酷,你太缺乏自信了,我相信你的能力,更相信自己的眼光,你放心,干得好,算你的,干不好,算我的。公司也会对新上任的员工进行培训的。你就放大胆子干吧。”肥螳螂说,“没有别的事,今天的会就开到这了,希望大家支持新领导的工作。”看着肥螳螂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小酷想要找条地缝钻下去,她偷偷看了看冯姐,冯姐也在看她,眼神中满是嘲笑,好像在说,这个小丫头片子还是有一些手段的,刚要说两句的解释的话,众人鸟做兽散,消失了。小酷摇头叹息一声,自己的好日子要结束了。想想就头痛,选谁不好,为什么要选自己呢?以后有的是和肥螳螂相处的日子,该怎样熬呢?晚上找小叶商量商量吧,毕竟,他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想到这里,紧锁的眉头舒展了一点。
晚上,小酷在饭桌上把这件事向小叶如实汇报,小叶淡淡地说,觉得不好就别干了,你不适合太复杂的环境,要不是遇到我,你早被人卖了还得帮人数钱呢。说完,又觉得话重了,又说道:“其实我只是心疼你,男人要让喜欢的女人快乐,因为喜欢的女人快乐,男人才会快乐,不是吗?小酷,我很在乎你的感受,我希望你每天都过得快乐。”小酷觉得小叶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于是把满是油腻的嘴靠近小叶的额头,亲了他一下。小叶见状,连忙防守,最后,两个人弄得满脸都是油。这一晚,小酷
决定住在小叶的家里。
深夜,柔和的月光照在雪白的床单上,小叶看着小酷俏瘦的后背,有些不敢相信,传说中的圣女,是他的了,他从床底拿出一个小瓶,里面装着鲜红的液体,他看着这一小瓶液体,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终于到手了,圣女最宝贵的处女红,可以用它许下三个愿望,但随后将成为魔鬼的奴仆,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他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了。第一个愿望,第一个愿望许什么呢?一个声音告诉他“和小酷一生一世”小叶连自己都吓了一跳,自己是不会对女人动真情的,小酷的样貌不美,身材不火爆,想一想,跟这样的女人作 爱都乏味,可是刚才自己却达到了从所末有的高 潮。小叶看着由于激烈运动而还在沉睡的小酷,心里有一丝的不忍,这个单纯又有点蠢的女孩子,自以为找到了避风的港湾,结果却走进了风暴的中心,明天一早起来,她还会是那个刚找到快乐的小酷吗?小叶走到床边,低头深深地吻了小酷的秀发,一丝淡淡的玫瑰香,小酷原来喜欢薰衣草的香味,可是因为小叶喜欢玫瑰,所以改用了玫瑰的香味,交往一幕幕像电影一样回放。可是小叶已经感到无法回头了。为了替小花姐姐报仇,他必须走下去,即使用完自己的生命,即使报仇后,沦为魔鬼的奴仆,也无憾事了。他拿着装着小酷处女之血的瓶子,走向了祈祷的那间房子。四周没有任何摆设,长长的房间,中间一个佛台,上面是一尊像蜗牛的佛像,一只看恶毒的脸伸了出来,小叶颤抖着拿出那瓶血,倒在那张脸上,奇怪的是,那张脸瞬间像复活了一样,并且发出了人类的声音,
“哈哈,干得不错,是圣女的血,告诉我,你第一个愿望是什么?”
“我要知道杀死小花姐姐的真凶,我要报仇。”
“哈哈,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无法忘怀过去,要知道,你总共只有三个愿望。”
“我知道,……”
“好吧,我告诉你,他和你有着同样的目的。他也有三个愿望要实现,只不过,他没有你走运,我是被他的女佣偷走的,然后再卖到人你手里,只不过,他现在也好像知道了谁是圣女,圣女在他开的公司里上班,我想,你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如果再不知道,你就一头撞死吧。”说完,佛像又恢复到重前的样子。
小叶的样子此刻十分地狰狞,他知道谁杀死了小花姐姐,但是为了报仇,他又伤害到了一个此生最不想伤害的人,他要报仇,为小花姐姐,为自己,也为了---小酷。
小酷一觉醒来,已经日上三杆,她觉得身体有些疼痛,身上一丝不挂,身边的小叶已不知所踪。有一套洁白的睡衣,小酷穿上,正好合身,想不到小叶的心思如此细致,小酷感到柔软的纯棉睡衣就像是小酷抱着她一样。她小声地叫着:“小叶,叶,你在哪里啊?不要再躲猫猫了,好吗?”
她走啊,找啊,终于找到了小叶祈祷的那间房间,小酷用手轻轻一推,门便开了。小叶直挺挺地躺在地下,一动也不动,他的头发已经出现了白发,身体有些佝偻,好像是老了十年,不,是二十年。他的嘴角有一丝鲜血渗出,小酷看到,有点呆了,她走上前,轻轻地摸着小叶的脸,喃喃地说道:“不要吓我,不要吓我,我是想跟你过一辈子的,你如果走了,别丢下我。”泪水不知何时,已经模糊了小酷的视野,她完全忘了应该先叫救护车。小叶听到小酷的声音,醒了过来,说:“我只不过有些累了,没有关系的,扶我起来吧。”
小酷扶着小叶起来,她总是觉得有一道目光在看着她,她觉得很不自在,想看,又不敢看,走到门口时,她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恐惧心,回头一看,她望到那尊佛像,小叶提到的那尊佛像,正呆呆地瞅着她。她的心里没有来由的一惊,她清楚地知道,这尊佛像是叫做“暗神”意思是黑暗之神,只要得到他的人再做一个仪式,就可以实现三个愿望,究竟要做什么仪式呢?好像和自己有点关系。小叶的身体好像有些枯干了,今年三十的小叶,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五十岁的老头子。走进了卧室,小叶靠在小酷的肩上,他也感到自己的身体有不对劲的地方,
镜子中的小叶,的确比实际年龄老了二十年有余,他知道,当他许完一个愿望的时候,按照约定,他的身体就会衰老。他看着小酷,说:“小酷,我对不起你,你找个好人家嫁了吧,你看,我已经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我会补偿你的。”小酷靠在小叶的肩头,幽幽地说:“我一辈子都是你的人。”小叶又说:“那你今天就别上班了,我们去长白山吧。我从小到大,都想看到天下第一名山。
长白山,位于中国吉林省的白山市,以其雄伟、壮观、神奇、原始而著称。是国家级森林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9万公顷。长白山是我国东北最高山系和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小酷和小叶开车从吉林通往长白山。高速公路上,已是白雪皑皑,因为车内的暖气很足,他们没有感到一点点冷,小酷问小叶,小叶,你为什么喜欢长白山啊?小叶道:“曾经有一个人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说是
满族世代相传有三个仙女。大的叫恩古伦,中间的一个叫正古伦,而最小的仙女叫做佛库伦。有一天她们三个在布尔里湖洗澡,洗完澡的时候,有一个仙鹤嘴里衔着一颗仙果放在最小的仙女衣服上,最小的仙女非常喜欢这颗仙果,不忍心将它扔在地上,于是就含入口中,刚要穿衣服,仙果就掉进了肚子里,于是有了身孕。于是她就对二姐说:我已经怀孕了,不能回到天庭,怎么办?她的二姐说:我们是神仙,没有其他的办法。这是天让你怀孕,也只好这样了。说完话,二位姐姐就走了。
最小的仙女后来生下一个男孩。奇怪的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会说话,体态相貌都非常奇异。等到他长大了,他的母亲告诉他是因为自己吃掉了仙果才生下的他。于是对他说:你以后应该以爱新觉罗为姓,名字叫做布库里雍顺。你生下来就应该平定战乱,然后应该治理好这个国家。你顺着河走过去,就是你的领地。当雍顺乘着小船到了自己的领地的时候。他的母亲也回到了天庭。
于是他登上岸,用柳枝和蒿草编成一把椅子,并坐了上去。这个时候,他的领地上有三个大姓为争夺首领的地位,每天打仗,互相残杀。这个混乱的局面非常需要有人去平息。而正赶上有一个到河边打水的人见到了雍顺,他觉得雍顺跟一般人是不一样的,于是回去对周围人说:你们都别争了,我到河边去打水,看见一个男子,面貌非常迥异,不是一般人。老天让他生下来,一定不是凡人。于是大家一起到河边去看雍顺,都觉得他有与别人不一样的气质。于是问他从哪里来,雍顺说:我是仙女佛库伦的儿子,姓爱新觉罗氏,名字叫做布库里雍顺。我生下来的任务就是平定你们的祸乱的。于是大家非常吃惊:这是天生的圣人,不能让他白来一趟。于是大家把他迎回家里。三个姓氏的头领商量说:我们别争了,这个人天生就应该是国王,应该把那个叫做百里的女孩许配给他做妻子。于是大家商量好了,把百里许配给他做妻子,称他为贝勒。这样,世界才太平下来。于是布库里雍顺在长白山的东边,一个叫做俄漠惠的平原上建立了俄朵里城,国号满洲。”
讲到这里,小叶看了身边的小酷,小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进入了梦乡,小叶自言自语道,“你知道吗?给我讲这个故事的人就是小花姐姐,虽然她已经不在了,可是,她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为了你,我会继续走下去。”
不知不觉,一滴泪从小叶的眼中流出,小叶想,可能是自己的身体太衰弱了,以至于开这么短的路程都会觉得疲惫,早知道,应该参加旅行团。
路过延吉自治区的时候,太阳快下山了,只见远处白色的雪地上,座落着几幢高矮不一的房子,淡粉色的晚霞穿过飘渺的炊烟,洒在小酷的脸上,小酷像个婴儿一样地沉睡着,小叶此刻觉得小酷更像是童话中的白雪公主,一不小心来到尘世,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每日里都要变成白雪皇后,可是这样就能不受伤害吗?自己最后还是伤害了她,想到自己完成三个愿望后,就要永远地离开她,顿时心如刀割。那辆二后的羚羊车,停在一幢房子旁,小叶走下了车子,敲门,和房主交谈着什么,小酷也在这时候醒了过来,小酷轻步下车,走到小叶的背后,小叶正在用朝鲜话跟当地人交谈。小酷听得是满头雾水,心里想,此刻,若是小叶把自己卖了,自己说不定还得帮着小叶数钱呢。心里想,怪不得老师总说,知识改变命运,多会一门外语就多一条活路。但是那么爱自己的小叶怎么有可能卖自己呢?想到这里,小酷嫣然一笑。笑声惊动了小叶,小叶好像已经谈好了,转身把小酷拉到自己的面前,对本地人说道:“这位是我的太太,我们一起出来玩的。”那位本地人也笑着说:“好年轻漂亮的太太啊,希望你们在这里住的开心,每年都会有很多人住在我的家里,因为这里有着民族的东西。而且,许多人来这里,都希望找到一位贤良的朝鲜女人做妻子。哦,先不说这些了,你们先进屋里暖和暖和吧。”朝鲜人礼貌地一抬手,处处显示出高贵的气质。小酷打量了一下这位本地人,他穿着朝鲜人特有的民族服装。很肥大的裤子,很短的上衣。
房间里没有城里的暖气,可是仍然是热流扑面。小酷脱下了外衣,里面一件白色的毛衣,虽然再普通不过,可是却把她衬托地像公主一样高贵。小酷本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女孩子,经过短暂的自我介绍后,便不再说话了,倒是小叶,天生的自来熟,和朝鲜人从解放战争,谈到抗美援朝,从努尔哈赤谈到光绪,古今中外,无所不有。在交淡中,小酷了解到,这个老人叫“朴英俊”,去年刚死了老伴,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独生女儿已经去韩国了。他是这里的村长,只要他说一句话,没有人敢反驳。可见,朝鲜人的长幼观念是多么强烈。
朝鲜老人也很喜欢这对“年轻人”。只不过,他觉得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怎地会看上这样年纪大的人,也许现在城里流行老配少,自己明年择偶的标准也要提高。
夜幕降临后,老人很高兴地忙前忙后,为这对年轻人准备晚餐。不知不觉间,饭菜已摆满了一桌子,有朝鲜的年糕,酱汤,石锅拌饭等等,数不胜数的美味摆在他们面前,让小酷这个天生喜欢美食的人也有点目不瑕接了。真怀疑,这个“朴英俊”多大的能耐,一个人竟然弄出这么多花样来。小酷有点喜欢这个生性活泼的老头了。他们在一起吃得很开心。饭后,小叶和小酷帮助老人收拾好桌子后,小叶说:“小酷,我带你出去走走吧,这里的污染几乎是零,所以这里的星空也比别的地方更亮,有许多你平日里看不到的星星,在这里都会见到的。”小酷听后,果然兴奋了不少,她穿上那件羽绒服,和小叶走到了屋外,夜里的空气,清沏中,透着一股幽凉,小酷的头脑顿时清醒了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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