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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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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1 22: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一下
发表于 2008-8-21 22: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s:125][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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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20: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有人帮人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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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20: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会武术的流氓于08-22-2008 20:41发表的:
怎么没有人帮人家呀
帮顶吧,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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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3 06: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法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专门的文件规定我也不清楚,但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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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4 01: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非常感谢各位 [s: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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