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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真正的霸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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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20: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个女人结婚前都是慎之又慎:“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挑不到好男人这辈子都完蛋了!” 挑一个男人,使用一辈子。是女人抱定的实用主义。
当然,即便没挑到好男人,大多数的女人也不见得会离婚,事情到了这一步,她们会想:“嫁都嫁了,还能离婚不成?”
孩子、房子、票子,还有双方父母的面子……无数女人即便婚姻不幸福,也会为了这一大堆的理由一忍再忍。
看多了在婚姻中挣扎的女人,讨厌自己的婚姻,但又没勇气放弃自己的婚姻。吊儿郎当的老公她可以忍,风流成性的老公她可以忍,不务正业的老公她可以忍,暴力倾向的老公她还可以忍……中国式家庭主妇,只要不被折磨到奄奄一息,轻易不会考虑离婚事宜。
于是,这世上有很多亲密无间但又互存恨意的夫妻。彼此脑子里一直在盘旋一个念头:他(她)比我从婚姻中获得了更多的好处。
当然,他们依然不会离婚,因为恨也是一种粘合剂。
不是危言耸听。一起生活久了,两个人之间必然存了一点恨意。这世上,很难有互相不存一点恨意的夫妻。
“如果不是嫁给他,我一定过得比现在更好。”
“如果不是娶了她,我也不至于在朋友面前没面子。”
“如果不是嫁给他,我可能……”
“如果不是娶了她,我也许……”
人人心里一盘小九九,各自拨算着自己从来不曾拥有过的“好处”。
这就是生活,日子过久了,任谁都会灰心。
于是了悟了一个道理:婚姻,大可不必终身制。
不知为什么,每个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婚姻是终身制的。如果中途离婚,便是一段失败的人生经历。其实很不合理。
婚姻制度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结婚证书才是中国真正的霸王合约!一签就签一辈子,中途解约就成了婚姻中的“二等公民”,离婚就意味着贬值,生活中人人调侃,“离一次婚,降一次价,新鲜菜变成了隔夜剩饭”。尤其很多女人,宁愿苦熬也不愿选择离婚,只是因为害怕背上“二婚女”的恶名而影响日后的婚姻前途,正因为婚姻观念的守旧陈腐,才使得很多中国人存在婚姻歧视,能不离就不离,能忍就忍,一代代的父母都是如此教育儿女的!
婚姻是种选择,既然是一种选择,就应该给予当事人更大的选择域限。不应该单单把婚姻当成是一种“结合”,实际上婚姻也是一种“合作”,彼此选择最有价值的伙伴,共同经营一个最有升值潜力的家庭。当然,既然是合作,就一定要遵循合作规则,结婚证不妨换成结婚合同,规定条款书写清楚,夫妻要以对待工作的认真劲儿来对待婚姻。如果中国夫妻都能把婚姻当成一纸合同来履约的话,相信很多事情相反会变得简单,可以几年一签,几年一续,好像就业合同,几年一签,几年一续,不想续签可以解约。保准这样的婚姻更让人有精神。对夫妻双方而言,既有动力,也有压力。毕竟,婚姻也需要职业素质。很多人对待工作上的合作伙伴可以表现出最佳状态,想方设法也希望对方能够满意,但对于生活上的合作伙伴(老公或老婆)时却不耐烦,大家总以为娶个媳妇或嫁个老公基本上就是一辈子的事儿,反正他(她)也跑不了,费这心思干嘛?!所以现代人的婚姻满意度其实是相当低的,尤其是现代女人,结婚两到三年后,爱情的热度慢慢消失,怨偶的产生率极高,归根结底,婚姻的终身制令中国夫妻情感变得麻木,对待婚姻的态度极为不认真!
以前总说,夫妻不能把彼此当外人,但实际上,夫妻正是要把彼此当成“外人”,才能够更多的投入心力去经营婚姻。
当然,这种婚姻合同制的观念对全体中国人来说还是比较前卫,但对于一些追求生活质量期待生活乐趣的年轻人而言,可以尝试。毕竟,现代婚姻需要多元化的模式,白头偕老可以成为婚姻样板之一,但没必要作为所有婚姻的参考依据,幸福的婚姻,跟婚龄长短没有关系,结婚不是完成任务,婚姻就是要让自己过得幸福。
国外一位女官员提倡婚姻应该设限,七年便可终止。这位女官员结婚数次,深谙婚姻三味。足见婚姻的终身制,对很多人而言,是种捆绑的负担。
婚姻不见得非要一生一世,不是不可以天长地久,而是没必要天长地久。

夫妻必须互相尊重,而不是互相拴上链子。
---托尔斯泰

问题是你不拴上点儿,可能连互相尊重的机会都没有。
发表于 2009-3-17 20: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必须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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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20: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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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21: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证是真正的霸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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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21: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纸婚约并不能永远守住对方的心


我国现行法及司法解释均未明文规定婚姻的概念,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以夫妻的全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二是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缔结的,具有公示的夫妻身份的两性结合。”

但是婚姻必须是合法的。

结婚自由,离婚同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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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07: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证书才是中国真正的霸王合约!
但人们却不顾一切的去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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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09: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你有不幸的经历吧,这么说就代表你没有责任感了,婚姻怎能和用工合同相比呢,婚姻会产生结果就是会有孩子的,如果想你那样想签就可以签,不想就可以不签,你把孩子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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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09: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的话,那肯定会乱套的,大街上的流浪儿还不像流浪猫狗一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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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1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是成年人的事情。 孩子是父母的责任。

离婚可以,不能不对孩子负责。

既然结婚是欢天喜地的,那么离婚也要作的潇洒。离婚了不能不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更不能把孩子两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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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14: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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