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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天和地雅于06-18-2009 20:25发表的 马家店中学的校规让人愤慨 : 家嫂任职马家店中学,上周家嫂的课上两名学生打架,学校竟要扣她三百块钱。这是什么规矩,难道有学生被杀还要我家嫂去偿命不成?宝坻教育局有这个条文吗?要是没有马家店中学的校长请你好好想想后果吧
引用第19楼快乐雨于06-19-2009 07:22发表的: 老师在教室里上课,学生能够打起来(打架)?不太可能吧? 当然,让老师拿钱是没有道理的!
引用第20楼黄牌罚下于06-19-2009 08:50发表的: 就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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