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164|回复: 3

“第三者”的罪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1 12: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年前,人们对离婚还遮遮掩掩,今天,离婚仿佛已变成了一种“时髦”。在美国,离婚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稳定地维持在50%左右,有些地区甚至高达70%,再婚者的离婚率更高。在美国人看来,离婚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们对没有离过婚的人反倒感到奇怪:你怎么还没离婚?

  欧共体的离婚率更高达58%。在台湾,每8对夫妻中就有一对离婚,而且80%的台湾夫妻表示会考虑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不美满的婚姻。在中国大陆,80年代的离婚率还只有4.7%,而到了1995年却迅速上升到了11.34%。国外研究还发现,即使有外遇者与第三者结了婚,外遇者仍常把眼睛向外看,重复过去的模式。在他们的第二度婚姻中,离婚率及外遇率都比第一次高。

  美国学者通过对大量离婚案件的研究发现,婚外性行为和经济冲突是离婚中出现的最多的理由。其中,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婚姻暴力(对妻子进行身体和心理虐待)、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台湾人离婚原因中比较突出的是夫妻沟通问题,其他有外遇及遗弃、夫妻间没有感情、对方不成熟、经济问题、虐待、嗜酒及药物滥用、个性不和等。其中女性指出的离婚原因主要是个性不和、先生有外遇、夫妻间已无爱情、丈夫不负担生计、不堪丈夫虐待(精神的和肉体的)、性生活不和谐及婆媳关系等。

  在中国大陆,80年代曾有学者将离婚的原因排序为:性格志趣不同、家务矛盾及经济冲突、草率结婚、“第三者”插足及性生活不和谐。其中“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总数的不断增加。据北京某区调查,由“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在1982年占总数的14%,1983年占30%,1988年达到了40%左右。在上海徐汇区的调查,随机抽出的633件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情的占了35%。武汉某区1995年1―7月受理离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有关机构对沈阳市1000份离婚案卷分析后发现,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储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及男方有罪(如嗜酒、赌博及犯罪等)。

  由此看来,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婚外情都似乎是导致离婚的罪魁祸首。
 楼主| 发表于 2009-8-11 14: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婚外情都似乎是导致离婚的罪魁祸首。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1 15: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说的清楚。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2 09: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找找把对方抛向第三者的原因呢?第三者的身上又有哪些自己没有或可以吸引对方的优点呢?罪魁祸首还是彼此之间的不了解,不体贴,不沟通。。。。。。。。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宝坻社区

GMT+8, 2025-2-6 11:07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