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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家庭暴力,有何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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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妻子长期欧打施虐并将之逼上绝路的刘某,最近被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刘某之妻生前饱受家庭暴力却很少对外人提及,只有两次被打得死去活来才打电话向父母求救,后离婚未果,最终用煤气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以自杀来摆脱家庭暴力实在令人感叹,宁可忍受配偶施虐而不及时寻求帮助的人,究竟出于怎样的苦衷而今婚姻法修正草案加大惩处家庭暴力的力度,你对受害者如何求得帮助还有些什么建议

让施暴者成“过街老鼠”

以自杀来摆脱家庭暴力,实在可惜。如今,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求助于社会组织、派出所等支持系统较为方便。民法、刑法、继承法、治安管理条例中也有惩处家庭施暴行为的条款。但为什么家庭暴力还在伤害无辜者?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够。

对家庭暴力,一些人在认识上有误区,一方面,受害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即使挨打,也不愿求助他人。另一方面,司法机关等则通常认为这是家务事,不宜多干涉。我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夫妻在等待离婚判决而分居时,丈夫会找上门去骚扰或施暴。当警方接到报警赶到时,看到他们是夫妻,听到男方说不会伤害她,就会离开。而有时警方依法拘留了施虐者,受害方却撤诉了。这使很多本来有法可依的家庭暴力行为被忽视了。

我认为婚姻法修正草案最大的意义是,人们的观念、意识不再受传统思维影响,使全社会更加意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特别使受害者和司法机关降低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度。让家庭暴力成为“过街老鼠”。徐安琪(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邻里劝架不容易

我极同情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而且觉得她们应该自己拿得定主意来保护自己,而不是指望由家长、邻里来劝解。说实话,邻里这种时候帮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们楼里有个男子经常开着房门打老婆,随手就地取材用湿毛巾抽、用衣架敲……我们去劝,那男子似乎打得更起劲,而且劝的人还要挨他的骂,有一次一个女邻居见他举起了锅铲,吓得去打110。警察来了,他倒是软下来,警察一走,他竟开始指手划脚地痛骂那个女邻居,令人非常寒心。时间长了大家也只能摇摇头听之任之。

与家庭暴力抗争一定要勇敢,要靠自己拿主意、作决定,最终寻求法律的援助。梁健青

不该一忍再忍

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发生口角在所难免,能忍则忍。但长期遭受殴打者,如果一忍再忍,那就大错特错了。

笔者有一位老同学,结婚后不久常遭丈夫殴打,起初,怕家丑外扬未向旁人求助,如此丈夫以为妻子好欺,更是变本加厉地对妻子施虐。在忍无可忍下,她向我道出了隐情。我告诉她,如果女人在丈夫面前一味地唯唯诺诺,到头来受伤害一定更深。只有勇敢地对丈夫的不义进行批评,反击或求助法律援助等,这才迫使丈夫不敢再施暴。同学听了我的劝说照做后,丈夫顷刻收敛不少。由此看来,妻子要摆脱丈夫的欺凌,只有勇于抗暴,才不致于受害更深。诸连标

不妨建立庇护所

笔者以为,对家庭暴力应该建立一个规范的庇护所,由区、街道镇二级组成。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去庇护所谈心。这样,可以记录每次的情况,一旦起诉也有依据。另外,庇护所为受害人撑腰提供一定的服务。如果,有朝一日有规范的庇护所,那么,陆某这类的惨剧就可避免了。卢忠雁

“夫妻冤家”试试分居

有个亲戚,夫妻俩退休不久,儿女都已成家,不在身边。别人眼里这样的老夫老妻该和睦相依,不料传出了丈夫被妻子用玻璃杯砸伤的事情。原来处于更年期的妻子脾气暴躁,无端怀疑内向的丈夫对自己“不老实”、“不关心”,一言不和就动武。然而他似乎很爱惜妻子,从不还手,实在受不了了就悄悄收拾了东西跑到郊县的熟人那里,找到一个敬老院住下。说来也怪,从此妻子天天坐立不安地念叨他,一次独自去医院看病,回来后痛哭流涕地打电话给我家诉说一个人的难处。过了约一个半月,丈夫回家,两人又很好了。可不到一年又开始吵打,又是做丈夫的饱受暴力,溜出去住敬老院。如此这般好几回,知道的人都叹息说他们是一对“夫妻冤家”。也许这样的夫妻需要保持些距离,适当分居可能对缓和家庭暴力有很大作用。林晓

收集施暴证据

作为女律师联谊会的一名成员,我每月去市妇联值班一次,为前来咨询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我发觉大多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女性比较懦弱、爱面子,受了伤害不愿让周围人知道。有位妇女因不堪丈夫施虐,去法庭离婚。法庭请居委作证,居委竟不知其丈夫有施暴行为,证据不足,离婚有了障碍。

如果经常发生家庭暴力,我认为还是离婚为好。一次离不成,再上诉,关键是受害者要留意收集证据。首先要摆脱情面观点,对方一施暴,就大门敞开,尽量让邻居、居委干部知道,这是证据。同时,要有报警意识,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是又一重要证据。再有,如果身体已受伤害,应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这些证据,还可以作为受害方离婚时分割到比较多的财产的一个依据。一女律师

无奈的选择

刘某以暴力摧残妻子,而这位女性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状,我们能说她没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但结果怎样呢法院的判决无疑给已经走头无路的弱者浇了一盆冷水。请问:法律在罪恶面前的威严何在法律保护和拯救弱者的责任又何在而且,在这类所谓“家事”问题上,由于婚姻观念的保守,在具体执法上,往往习惯于一种惰性:即宁愿看到婚姻在家庭暴力恐怖阴影笼罩下的持续存在,也不希望让这种可怕婚姻迅速解体。

现在,婚姻法修正草案对制止家庭暴力犯罪作了进一步的法律规定,但是,这仅仅是纸面上的东西,要让它真正发挥法律的威严,还要在加强执法力度方面下功夫。

徐家德

女性缘何一再忍让

女子监狱里可以见到一些因家庭暴力造成的悲剧:原先都是女经理、女董事长,因逃不开被丈夫施虐的阴影,忍无可忍杀了丈夫被判死缓或无期。女性面对家庭暴力往往选择一味忍让,这是有很多原因的。

首先,这与传统习惯有很大关系。女性受家庭的束缚很大:因家庭不和睦,事业的发展受到遏制;舆论的压力也会使女性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离婚后面对的社会压力也比男性更大。

其次,女性本身性格比较懦弱、爱面子。她们害怕别人对自己的家庭生活指指点点,不会公开跟丈夫“斗”,尤其是已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女性,她们更顾及“形象”,硬是把苦水往肚子里吞。

另外,顾及孩子的感受也是受害女性“一忍再忍”的理由。

心理治疗对于已经身陷家庭暴力的妇女来讲,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有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通过法律手段把家庭暴力这个病灶彻底切除,然后才能用心理治疗的“抗生素”使受害人的身心慢慢恢复。
发表于 2009-8-12 17: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两败俱伤,恐怕没什么好办法。
还是提高个人的素质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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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3: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云梦于08-12-2009 17:35发表的:
除了两败俱伤,恐怕没什么好办法。
还是提高个人的素质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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