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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22: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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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玻璃居作品】 剑 。 &
四 醉心酒馆
九年后。
古老的小镇自然经得住岁月的洗礼。虽然已过了九年,十里铺看起来仍然和昔年一模一样。不仅镇子没变,连镇子上的人似乎也不曾变过,还是同样的可亲可爱。
小镇上有一个小小的酒馆。虽然这个酒馆已开了十八年,但由于地处偏僻,所以客人总是不多。可是这酒馆却有一种很好的酒,“醉翁倒。”这酒却是吸引了不少的人。
两间小小的门面,一面褪了色的酒旗,还有两大缸装得满满的酒。这便是“醉心酒馆”了。
酒馆里没有伙计,只有一个背驼的几乎可以咬到自己脚尖的老板。这个老板待人很冷淡,所以来这里喝酒的人,都只是喝酒,并不多说话。不觉间,这已成了这个酒馆的习惯。
但这一天,小酒馆却来了两个爱说话的人---是武林人。
两人刚一进门,其中一个矮胖子便大声道:“掌柜的,打五斤酒。再切十斤牛肉来,拣好的切,大爷多给银子!”说话间,两人已拉板凳坐了下来。顺手各将腰间的长剑摘下,放在桌子上。
两人屁股还没坐稳,这矮胖子名叫李一鹤的便眉飞色舞的说道:“赵大哥,你听说没有?‘神龙大侠’两日前又杀了五个人。据说那五个人正要对一大户人家劫财劫色,恰巧被‘神龙大侠’遇到。嘿嘿,被神龙大侠,左一个,右一个,穿蛤蟆一般,就给解决了!哈哈,真是痛快之极!”
他正说着,驼背老板已将酒肉送了上来。李一鹤不经意的瞥了他几眼。
却见这驼背老板神情呆板,满脸皱纹。胡须大半白了,看年纪总有六十岁左右。一身灰布衣裤又脏又旧,看样子至少有三个月不曾洗过了。这样一个人物如果不是在这里遇见,任何人都会把他当成一个叫花子。
这样的人,谁也不愿仔细去看。所以李一鹤只草草看了两眼,便不再看了。
但他对面那个,被称作赵大哥,名叫赵鹏的江湖汉子,却颇是见多识广。他总觉得,这个叫花子模样的人有些特别之处。但仔细看去,却又看不出什么破绽,一切都很正常。
他皱了皱眉,似乎不经心的问道:“掌柜的怎么称呼?”驼背老板听见他问,随口道:“小老儿姓丁,人家都叫我丁老头。”这生音低沉,沙哑,难听之极。
赵鹏仔细听着他的声音,这声音并不熟悉。而且发声中嗓音虽厚,中气却不足,显是未练过什么内功。他的心旋即放了下来。
心中还暗自好笑道:“这些年来经的事情多了,怎么胆子却越来越小。真是惭愧之极!”
此时,丁老头已慢慢走回柜台边。
这时,李一鹤早已大吃大喝起来。那饿狼一般的吃相,虽然颇为不雅,但看起来却很是豪爽。相比之下赵鹏却文雅多了。只是喝起酒来,却也一口而干,比之李一鹤毫不逊色。
丁老头看了看二人喝酒的模样,不由连连点头。心中暗道:“像你们这般牛饮,可真糟蹋了我这难得的美酒”。
李赵二人喝了多时,这才渐渐慢了下来。李一鹤的话匣子早已打开。只听他滔滔不断,将江湖中近年来的大事、小事源源道出。说的有声有色,颇为传神。其中倒有大半是在提及一个叫神龙大侠的人。赵鹏虽不及他口才好,但于诸多事的见解、分析,却很是高明。比李一鹤强上十倍,尚且不止。
他们这一番谈说,直把周围几个酒客听得神驰目眩,激动不已。心中均存了一个念头:“今天可遇见高人了!”但那驼背老板丁老头却是声色不动,连眼皮都未抬过。只是在周而复始的用一个小木勺往空瓶里装酒。
他身边摆了许多瓶子,一瓶一斤,他已装了几十瓶。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工作,因为他做的很细心,也很耐心。
酒瓶的口很小,但他不需任何器具帮助,随便舀起一勺,便直接倾入瓶中。浓浓的酒像一条线似的流入瓶内,绝不会有一滴溅在外边。
正在这时,只听“啪嗒”一声,竹帘掀起,自门外又走进一人。李一鹤二人下意识的住了嘴,向门口望去。而屋中所有酒客也一齐瞧向门口。
进来的这个人,身材极高,但却很瘦。就像一根竖起的竹竿。
他穿着一件雪白的长袍。这袍子质料极佳,但穿在他身上却似挂在衣架上一般,空空荡荡,极不好看。
他的头发毫无修饰,只用一根皮条拢住,垂在脑后。那一张面孔很黑,一看便知是久经风霜的模样。不过,这张脸却冷极,就像罩了一层冰霜。让人瞧了,颇不舒服。他一双眼睛却很亮,亮的就像星星。
他手中握着口剑,一口雪亮雪亮的长剑。
但这剑的鞘却插在他腰带上。可以看得出,他并不是刚把剑拔出来,而是从来就不曾插进去。似乎这剑和鞘根本就是两种不相关的东西。
从他踏进屋的第一刻,他的双眼就将每个酒客扫了一遍。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这也是一个良好的习惯。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在这个充满争斗的江湖中生存下去,就应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当他眼光将每一个人掠过了一遍后,这才放心。因为他知道,这里不会有危险。
他缓缓坐在一张靠墙的桌子边。不会动的墙当然比会动的人更安全。所以他宁愿背对着墙,也不愿背对着人。
“掌柜的,给我一壶酒,一盘菜,四个馒头。”这句话说的很干脆也很简练,简直没有一个多余的字。
丁老头应了一声,将这三样东西放在一个托盘里,送到白袍人的桌上。
馒头和菜都很普通,但这壶酒却有些特别。因为还离得很远,白袍人就已嗅到了酒的香气。
这三样东西已经轻轻摆在了白袍人面前。白袍人目光一沉,便向那壶酒瞧去。哪知,他一掠之下,竞突地一怔。随即只见他的眉梢也轻轻跳了两下。
原来在看到那壶酒的同时,白袍人也看到了丁老头得手,那是一双不一般的手。他的手修长而笔直,突出的骨节,显示出这双手不一般的力量。凭着白袍人多年的经验,他的直觉已在告诉他,这双手的主人绝不会是一般的人。
但是现在,对方不光是极一般的老头,更像是一个扔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人看第二眼的叫化子。所以,他隐隐觉出有些不对。当他觉出不对的时候,他的剑已刺了出去。
这一剑去势极快,直取丁老头的咽喉。
还未待其余酒客那声惊呼传出来。他的剑尖已刺进丁老头的咽喉。只不过中剑处伤口极浅,刚刚刺破皮肉而已。
血只是一丁点,就像一点红。
此时,酒客们那声惊呼才响起来:“啊!••••••”但白袍人的剑早已收了回来,丁老头并没有死。
因为白袍人已经知道,他绝不是武林中人。甚至可以说,他从来没练过武。
练武的人反应都很灵敏。纵使你能掩饰自己的武功,但绝不能掩饰自己的灵敏。那已是一种下意识。但当白袍人的剑尖刺破丁老头咽喉时,丁老头却没有任何反应,甚至连恐惧都没有。
白袍人知道,他不是没有恐惧,而是还来不及想到恐惧。因为自己的剑是天下第一的快剑,根本就无人能避开,甚至连剑仙都不能。但他同样知道,即使再快的剑,也快不过人的意识。当一个人临死的时候,眼神中一定会有恐惧。但丁老头没有,这足以证明他反应的迟钝。所以他活了下来。这也可以说是不会武功的唯一一个好处。
此时,他那柄剑已放在了桌子上。他的左手在端酒壶,但他右手却始终放在离剑柄一尺远的地方。这样他就能随时将剑抓在手中。虽然这个地方不会有危险,但他一样不会放松警惕。
蓦地,只听“啪”的一声大响,丁老头手中的方木托盘已重重摔在地上。他的脸上亦出现惊骇之极的神色。普通人乍逢巨变的真实反应这才刚刚显露出来。
白袍人抬头看了看他,嘴角稍稍抽动了一下。
他右手一动间,手中便已多了一只十余两重的大元宝。随即见他手腕一动,那只方木托盘已被他用剑尖挑了起来。那只大元宝顺剑锋平平滑入了木盘中。
白袍人面上毫无表情,将这只盛着元宝的木盘送入丁老头手中。口中冷冷道:“很抱歉,我认错了人。这银子你拿去治伤。”
还未待丁老头说话,旁边的李一鹤却拍案而起。口中道:“你是什么东西?刺人一剑甩点银子就想算了,你当人家老实好欺负,大爷我看不过眼可要管上一管!
今天我一剑断魂,李一鹤便要行一次侠义之事。”说话间,他伸手拔出长剑。身形晃处,便以跃到白袍人面前,挺剑便刺。这几下,身手倒也干净利落。
但他剑刺得虽快,收回来的却更快。只见他额头冷汗急滚,一步步退回自己的座位上。慌急之下,差一点,连桌子都撞翻了。
赵鹏一见,忙问道:“李兄弟,怎么回事?”
这时,只听“铛”的一声,李一鹤的长剑早已落到地上。他神情因恐惧而扭曲,声音亦由刚刚雷鸣一般转为蚊蚋一般低。
“赵••••••赵••••••大哥,这••••••这•••••这个人是冷••••冷剑••••••。天下第一杀手的冷••••••冷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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