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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周三招聘会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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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22: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后周三招聘会什么时候开始
发表于 2010-2-19 07: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信息网上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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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9 07: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无忧孤心) 的帖子

吴总上什么信息网看呀?我也想知道宝坻劳动局年后什么时间开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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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9 08: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电话问问:

一、办公室职责:(联系电话:29241428;传真:29225474)

1、负责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局内重要政务和事务工作;

3、综合管理文秘、档案、劳动政务信息、宣传报导、文印、保密、信访及综合业务工作会议事宜;

4、制定财务制度和办法并进行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

5、管理人事劳资工作;

6、协调各科室业务工作;

7、承办区人大、政协交办的提案;

8、负责局内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工作;

9、负责政工、计划生育、老干部和工会工作。

二、就业科职责:(联系电话:29241539)

1、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实施各项再就业政策;

2、负责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和统计,开展就业指导,监控城镇登记失业率;

3、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并实行监督和检查;

4、贯彻失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办理退工、退档的审核和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及统计信息工作;

6、负责制定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就业登记、招工备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社会保险科职责:(联系电话:29241105)

⒈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政策,组织推动养老、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扩面指标。对养老、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实施监督;

⒉监督落实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⒊负责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咨询;

4.执行养老、医疗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支付标准,负责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

5.组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6.负责企业大龄特岗职工的审核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查审批;

7.负责新成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审核工作,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社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批;

8.定期组织区内一、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工作;

9.负责区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执业医师的诚信考核评定工作;

10.负责区内一、二级医院零售药店的年度考核及监督认证工作;

11.负责农民工参保方式的认定审批工作,执行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四、工资福利科职责:(联系电话:29231007)

1、负责对全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监督企业落实《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政策规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工资协议双方代表资格、协议内容及程序等情况进行审查;

2、落实符合安置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的分配计划,负责办理职工调动手续;

3、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

4、贯彻企业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使用未成年工审查备案工作;

5、负责全区劳动保障事业统计工作;

6、综合管理本区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工作;

7、贯彻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组织实施全区生育保险工作,监督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8、贯彻落实《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组织开展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9、认真做好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做好各项业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劳动保障监察科职责:(联系电话:29232544)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4、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5、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劳动争议仲裁科职责:(联系电话:29242238)

1、负责执行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和动态管理以及审核集体合同工作;

3、负责劳动争议预防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4、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5、抓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建设,负责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工伤保险科职责:(联系电话:29241982)

1、工伤保险的征缴、扩面;

2、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工作;

3、工伤保险政策咨询、信访接待;

4、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举证,工伤认定;

5、工伤案件的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的应诉、答辩;

6、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的实施;

7、工伤认定、工伤案件的统计、卷宗的订档整理工作(月报、季报);

工伤保险科所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责: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旧伤复发的确认;

4、工伤与非工伤的确认;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6、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八、技能开发科职责:(联系电话:29239030)

1、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2、指导和规范技能培训机构招生工作,就业指导和学籍管理工作;

3、制定区职工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城乡劳动力进行就业前培训和职工在岗培训;

4、开展群众性职工技能竞赛活动。

九、基层管理科职责:(联系电话:29231905)

1、负责协调劳动保障业务指导工作;

2、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和行政村劳动保障信息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4、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制度的建设;

5、负责基层劳动保障信息的管理;

6、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7、负责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考核、验收等;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职责:(下设三部:职业介绍部、失业保险部、综合服务部。联系电话:29267065;29243354)

   (一)职业介绍服务部职责:

1、负责求职人员求职登记信息初审工作;

2、负责进场招聘单位的备案审核工作;

3、负责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求职登记人员信息查询工作;

4、具体负责招聘活动的组织、服务和信息跟踪工作;

5、负责求职人员信息,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管理分析工作;

6、负责申领《就.失业证》条件审查及核发工作;

7、负责求职人员职业指导工作;

8、负责寄存档案人员本人档案所证实内容的证明材料;

9、负责区人才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栏目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失业保险部职责:

1、负责办理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登记、发放工作;

2、负责失业保险金及其它待遇发放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

3、负责失业保险金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办理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手续;

5、负责失业人员住处资料管理及维护工作;

6、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工作。

(三)综合服务部职责: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委托寄存档案接收、查询、转出和保管工作;

3、负责存档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手续申报工作;

4、负责社会退休人员信息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再就业培训信息的采集、查询工作;

6、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组织的相关服务工作;

7、负责文件传递、阅办、存档、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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