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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愤世嫉俗于2010-04-05 16:47发表的 补充说明一下 : 因为本人的能力有限,在表达上没有把问题说清楚,可能造成一些网友的误解,特此说明: 对于身边的同事、领导,我没有意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大家能在同一屋檐下是缘分,虽然一些小小的摩擦是避免不了的,但是谁也没有把谁家的孩子扔井里。只是对于一些事情有自己的意见想发表自己的看法。比如:甲、乙两名教师,两人教的同年级同轨班,乙是班主任,那么乙拿的是教师部分+班主任部分,甲不是班主任,只拿教师部分,这样乙就会比甲每月多200班主任费,相信甲对此不会有多大意见。但是如果乙一节课没有,还是要拿教师部分+班主任部分,你认为这合理吗?如果因为我的能力问题造成大家的误会,在此表示歉意,但是不包括故意搬弄是非、无风兴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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