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引用第2楼忘记星河于2010-05-10 14:44发表的 : 这种事情和职业没关系[s:122]
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24楼刘文亭于2010-05-12 22:06发表的 回 楼主(1314) 的帖子 : 这种事除了当事人之外知晓,谁会知道,你有证据吗?!不要随便瞎发帖,即便是真的有这种事,你在这发帖有什么用吗?!再者说了那是别人的事,关你什么事,除非你是那位老公的老婆。这种贴也只有小人才能发出来,只能说明发帖的人阴险!以后想发这种贴,最好后边注明发帖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支持,否则就是诋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宝坻社区 ( 津ICP备2026002574号 )
GMT+8, 2026-3-20 09:46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