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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药家鑫应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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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08: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闹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一个结果,与其这样拖着不如当庭无罪释放
药案中的几点疑惑,涉及黑幕的,请继续看。
第一点 药在撞人后(是指后来撞的两人),车辆被扣,到** 部门处理事故。这个时候,张妙案已经发了。因为次日,就有人发现了血案现场。药在** 部门并没有交代杀害张妙的事实。处理完事故是21日,回去之后,直到23日才在其父母带领下去自首。这里有一个问题,药既然想隐瞒杀人事实,为什么23号又去自首。其实他父母在**晚就知道犯事了,他们为什么直到23日才带儿子去自首。很明显,这一家人都想隐瞒杀人事实。结果到了22日,张妙凶案组已经把目标锁定在药家鑫身上,药家鑫这才去自首。这其中,有木有警局相关人员看到案发,所以偷偷通知药家,纸已经包不住火,来投案弄个自首情节也好。
第二点黑幕在哪里,在庭审现场。
法庭的现场群众,居然有绝大部分是药家鑫的同学,校友。是谁叫他们来的。
我们知道,在校的学生,一般来说,对凶杀刑事案件,是没什么兴趣的。
如果来的是张学友,刘德华,倒可能坐得满满的。这样一件血腥的案件,吸引到这么多学生前来,到底是他们主动来的,还是有人通知他们来的。这里有没有隐情。
最关键的一点,在庭审现场,居然发了调查问卷。作为一个法官,不可能不知道这样发放调查问卷是不公正的,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结果猜都猜得出,药家鑫的同学校友自然是帮他求情,那么这样一个荒唐的问卷,有没有导演?
第三点黑幕,也是庭审。
为什么择日宣判?有没有人想过,择日宣判,是不是早就预谋好的。。这里有没有导演。
药家鑫的案件,很血腥残忍没有错,但这个案件本身很简单,清晰明了。不存在复杂的头绪。对于那些常年判断各种刑事案件的法官来说,要理解这么一件案件,需要费脑细胞吗?
药的案件应当是当庭宣判的,因为该取的物证,人证都到齐了,细节也都搞清楚了。
有什么理由去拖。
这一拖,又给了药家鑫喘息的机会,他的父母可以乘择日宣判的间隙,各处活动。请法学专家,请律师来为他的儿子做各种辩护,也就是钱的问题。
这里有没有导演?

第四件黑幕,药家鑫在看守所的唱歌视屏为什么会传出来?这里有没有幕后导演?
在看守所里举行的元宵会,拍摄方一定是看守所,视屏也一定是看守所保管的。
这个视屏流出来的结果就是让人觉得药家鑫唱歌确实不错,是个人才。
真实目的一目了然啊,同志们。
到底是谁,能把看守所的官方视屏弄出来。
第五件黑幕,还是在庭审现场:
药家鑫的父母为什么没出现?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不准备出席药家鑫的审判?
众所周知,这样事实清晰的案件,是极有可能当庭宣判的。以药家鑫的罪行,也是极有可能判死刑的。
在儿子生死存亡的这一天,居然药父药母集体缺席。合清理吗?换做一般的父母,早就紧张的腿软了吧。
难道他们事先已经知道会择日宣判?难道他们知道不会判死刑?
所以才能笃定得不出现。
这不蹊跷吗?
第六件黑幕 庭审法官的提问
这是整个案件最最卑鄙的地方。
在庭审现场,药家鑫一个劲的强调自己很害怕,很慌乱,所以拿起刀乱刺。这就给人一个错觉,药家鑫是在突发事件面前慌了手脚,一时失手把张妙杀死了,有点给人误杀的感觉。
但是大家千万不要忘记了,在药家鑫初次坦白的时候,他有提到死者张妙的反抗。
张妙说:我家里还有一个二岁的孩子和老人,饶了我吧。
药家鑫置若罔闻,连续八刀把张妙刺死。
这个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就是恶性的故意杀人。
然而,很悲哀,法庭在整场庭审中,法官都没有问:死者张妙反抗了没有?她对你说了什么。
反正我是没有看到,不知道诸位看到没有。
张妙是这个事件的收害者,而这个受害者,居然被哑巴了,被刻意隐瞒了什么
她就象一个可悲的幽灵,。
如果药家鑫在庭审当日供出张妙的话,这个案子还用审吗?
第七件黑幕 药父药母的脸
诸位,谁看过药父药母的脸?反正我是没看到过,翻遍了媒体都找不到。
如果有谁看到了,可以告诉我。
我只找到一张他们的背影图,就是看不到脸。
神秘的一对夫妻。
又是手眼通天的一对夫妻。
我很疑惑,到底是什么,让媒体们集体屏蔽了他们的正面。
第八件黑幕
药家鑫在看守所唱歌这一段。
为什么他没有穿囚服?看了整部视屏,我发现其他犯人都穿着黄色囚服,惟独他没有。
囚服是国家法器,没有领导同意,怎么能说脱就脱。
那么传出这个视屏的人,是不是想告诉所有人:药是一个天使般的男孩。
药的穿着,是不是事前特意计划好的。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其他犯人的表演视屏没有传出来,只有药的?
好象就是经过特意剪辑的。
到底是谁
目的是什么。
第9件黑幕 李玫瑾
李玫瑾的钢琴论点,暂且不去评论,无数网友已经评论过了。
李玫瑾说药家鑫是一个心理缺失的孩子,药家鑫就说自己小时候被皮鞭抽
李玫瑾说药家鑫心里很苦,药家鑫就说自己被关过地下室
这两个人说的话,好象串通好了似的,不觉得吗?
相互呼应。
非常
第10件黑幕 法庭为什么拖这么久

“激情杀人”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钢琴杀人”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优秀学生”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庭审问卷”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法庭承认其中的任何一项,那中国的法律会成为全世界的笑柄。

目前能站住脚的减刑条件,只有一个:自首。
当然严格来说不算自首,但检察院已经认可了药有自首情节,那姑且算是。
仅仅有这一个条件,是不能死缓的。
那么药家就在争取另外一个情节:请求张妙家属原谅,用钱去堵,只要拿到张妙家属的原谅书。
那么有两个情节了,死缓的可能性就很大很大
迟迟不判,就是在给药父药母时间,用钱买命。

这难道不是黑幕?
转发一下也是一份力量,就当为了自己的尚未泯灭的良知,为了所有在镀金的天空中死者弯曲的倒影,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不会成为下一个无助的张妙。。
药不死,法律亡!
发表于 2011-4-21 09: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不死,法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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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09: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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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0: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药杀人的动机和情节,我觉得他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使自首的情节成立。虽然,我国司法界现在更加慎用死刑了,但我估计一审还是会判决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的。此后,药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他的亲属继续活动和争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只要张妙的亲属坚持要求判决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药最终只有死!关键是以后被害人亲属一方会不会转变观念,这个谁也说不清(很多血案之后被害人亲属都与被告人一方达成了和解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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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0: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不死,法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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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6 12: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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