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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明确各年级体育课时 保证每天一小时锻炼
来源:天津网 关键字: 体育课;教学;学校;锻炼 作者:朱丹 2011-09-17 09:26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朱丹教育部近日下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为此昨天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天津市小学1-2年级体育课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各学校还要把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情况纳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将上述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相关要求,天津市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体育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督查,随时进行抽查。要将督查和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通报和公布。另外天津市还将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科学评价机制,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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