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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业费别忘记索要发票,不开发票可以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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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3: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主交了物业费 物业不给开发票只给张收据

      城市信报12月21日讯 在市区工作的刘先生,家住胶州市纳福新居小区,12月21日他看到本报《花十几万买的车位  咋还要交50元管理费》的追踪报道后,给记者打来电话咨询问题。“我请教个问题,关于小区物业的。我们业主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应不应该给开发票?”刘先生说,他交物业费时要求物业的工作人员给开发票,物业人员却说不能开,说物业公司都不给开,只能给开张收据。可物业公司属于营利性机构,为什么不给开呢?记者随后咨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他表示物业公司应该开发票,不给开业主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刘先生对记者说,“我们小区都是一年交一次物业费,一次能交500多块钱。这次交的时候我就跟物业人员说,让他们给开发票,我好拿到公司报销。可物业人员却跟我说,物业公司都没有给开发票的,他们也开不了,只能给张收据。当时,我就很纳闷,物业公司是营利性机构,他们要是都不给开发票,他们的收入怎么计算?能按时交税吗,会不会偷税漏税?我还问了问身边的同事,现在物业公司不给业主开发票的现象很普遍,多数业主对这个也不是很在意,但如果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的话,对国家税收肯定是一种损失。”

    针对刘先生提到的问题,记者随后咨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说,物业公司作为营利性机构,在业主要求开发票的情况下,是应该给业主开的。如果物业公司坚持不给业主开,就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业主可以向所在税务部门投诉。

    对于本市目前业委会的现状,如果您有不同见解,或者您所在的小区也存在问题,欢迎继续拨打本报电话80889481参与讨论。

    (记者 尚青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发表于 2011-9-26 16: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便宜了物业,再者说了这是一种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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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8: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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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8: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份好帖,学习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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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9 10: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人看这帖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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