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92|回复: 0

收养成年人,年老后主张赡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3 14: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葛某与丁某系夫妻,有一女,女婚后远嫁,不便照顾父母生活。葛某夫妇为年老后有人照顾,于1982年将男青年李某(26岁)收为养子,但未办理有关收养手续,仅按农村风俗举办了仪式。此后,李某搬至葛某夫妇家共同居住,同村居民均认为李某是葛某夫妇养子。在共同生活后,葛某夫妇对于李某结婚、生子、建房及经济上给予很大帮助。1999年后,李某与葛某夫妇分居。2000年时,葛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履行赡养义务。 

  请问:法院能否支持葛某夫妇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宝坻社区 ( 津ICP备2026002574号 )

GMT+8, 2026-4-11 03:20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