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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痞子淑女

聂小倩————这人素质是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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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1 21: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痞子淑女02-11-2007 20:56发表的:
请给我移回去!什么地方出的问题就在什么地方解决 ,心情斑竹应该解决
各板有各板的板归.你玩论坛就应该懂得这些的.解决问题有论坛事物部.
 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21: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玩火的冰02-11-2007 21:18发表的:

各板有各板的板归.你玩论坛就应该懂得这些的.解决问题有论坛事物部.
谢谢提醒!你说的对!因该守规矩!不过应该斑竹把它移到事物部吧?那也不应该往人家灌水里送啊??
算了不计较了!爱移到哪就到哪吧!
发表于 2007-2-11 21: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痞子淑女02-11-2007 21:13发表的:

呵呵 我自己挪回去了 [s:10]
没办法就这脾气!决不该着!

亲爱的,你的帖子被我们水了,所以被转移到水潭----正常,
对不住了。


我看到你生气了,因为“聂小倩” [s:19]
看到后我就想乐,因为他那人就那样,不但爱开玩笑,还没边 [s:23]
所以,我回帖就水了一把,
希望能把你逗乐,
在你乐的同时,能联想到“聂小倩”那回复也是在跟你开玩笑。

不会认真,才不会较真 [s:12]
回头叫三哥给你陪个不是 [s:12]
发表于 2007-2-11 21: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目前看发到水潭挺适合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21: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大家都把事闹大了,我发此贴就是想让斑竹做出解决,哪怕一句话,证明他看到问题了。没想到他到处移我的帖子就交解决问题了吗??
到此为止,本人不再发言追究!
发表于 2007-2-11 21: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给你转移了一个呢! [s:23]
发表于 2007-2-11 21: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他不是出于本意呢?开玩笑呢?是吧!找正主问个明白! [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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