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9157
UID7974
注册时间2006-2-25
最后登录1970-1-1
人气值 点
在线时间 小时
|
楼主 |
发表于 2007-4-3 06: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来人说:“你们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即擅自砍伐购买的林木,并且达到了滥伐林木罪的数额,已经构成了滥伐林木罪。公安机关对你们取保候审是正确的。”
“什么叫滥伐林木罪呢?我们砍伐的可是我们自己购买的林木啊?!”
我解释道:“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我国对树木的一套较严格的管理措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那些树木虽然是你们购买的,但是你们并没在权利擅自砍伐。”
“那么请问律师,滥伐多少林木构成犯罪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我们会被判决怎样的刑罚呢?”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你们是因为不懂法,才犯了罪,而且滥伐林木的数额也并不太大,判处的刑罚也不会太重。 如果你们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赔,很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呢。”我答道。
“我们明白啦。看来不学点儿法真不行啊!”三个人感慨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