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09|回复: 2

卫生部呼吁立法控烟 每年10万人死于被动吸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30 12: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31日是第20个世界无烟日,可是无烟的日子仍然遥不可及。卫生部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烟民最多的国家,有3.5亿人喜好享受吞云吐雾的感觉,并因此制造了5.4亿被动吸烟者,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卫生部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相信,立法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现在,很多国家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展览馆、购物中心、银行、学校、医院等,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包括政府办公楼、公司的写字楼等),又进而扩展到大众餐饮娱乐场所(包括餐厅、酒吧、夜总会、按摩院等)。


2004年3月,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建立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无烟化的范围包括所有的办公室、餐厅、酒吧和旅店等公共场所。不到3个月,挪威的无烟立法也开始生效。此后,在这两个国家的引领下,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几内亚、毛里求斯和乌拉圭等12个国家相继开展了创建无烟工作场所和无烟公共场所的工作。


然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多半出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或细则中,而且内容模糊,执法主体不明,可操作性不强。比如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总则中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


2006年10月,卫生部成立了履行《公约》领导小组,并设立履行《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国务院委托,卫生部正着手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定后的《条例》将强化有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发表于 2007-5-30 12: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该由法律管管啦
发表于 2007-5-30 13: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贫僧也呼吁
只能在家的阳台或厕所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宝坻社区 ( 津ICP备2026002574号 )

GMT+8, 2026-4-11 09:54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