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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对大口屯7岁幼女被强姦的案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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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7: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觉的他被逮捕后,法院应该怎么量刑呢。
我个人感觉最多也就判个无期。
发表于 2007-6-5 17: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认为如果情况属实强奸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要缩小一下范围,我估计会是6-8年。
发表于 2007-6-5 18: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毖都不解气,应该千刀万剐
发表于 2007-6-5 21: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也有一出这样的事,才判了两年多,多气人呀。
发表于 2007-6-5 23: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应该从重处理
发表于 2007-6-6 00: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6-6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毙是毙不了的.个人认为应该判十年!!!
发表于 2007-6-6 09: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拖出去,砍了
禽兽都不如
发表于 2007-6-6 10: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今的刑罚,徒刑比死刑对罪犯更是个惩罚
但对这种禽兽,恢复古代酷刑是再合适不过了
发表于 2007-6-6 10: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应该恨狠点。那么多小姐,什么都能解决,非要糟蹋小孩儿。LEIR BENG 。也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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