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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探索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委联动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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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6: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院林亭口法庭为推进辖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妥善解决各类纠纷,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的新途径,与辖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单位举行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妥善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人民法庭与综合治理委员会协调配合的机制。

    一是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通报工作动态、了解工作情况,共同探讨纠纷的特点、方法。

    二是人民法庭对起诉的属于同乡镇或同村、矛盾不大的纠纷,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有效化解矛盾。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立案审理。

    三是人民法庭在案件调解时,必要时可邀请乡镇及村队的人民调解员参加,协助调解工作。

    四是人民法庭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村级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定期采取讲座、答疑、旁听等方式提高其运用法律化解纠纷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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