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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0 1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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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忌说:
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抠(左边应为“弓”)环”、‘手记”、“代指”等。
最初,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它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
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留成风气。
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
因此,妇女在当时政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警慎,起着禁戒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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