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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次、万众期待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于8月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会议以落实8月13日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及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决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这一会议议题被外界称为“中国住房体制第三次变革”,或简称为“房改新政”。“新政”的最大亮点有两个,一是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二是对于商品房的涨价问题,新政将采取不同的调控思路和方式。
会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有消息称,在这次“住房峰会”之后,一系列与住房保障相关的文件也将陆续出台,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将在年内形成。
在这次会议上,国务院对各级政府在住房上提出“三负责”的“责任状”。会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把“房价稳定”和住房供应及住房保障一起,作为对作为“责任主体”的地方政府进行住房行政考核的三大内容,表明中央高层对地方政府在抑制房价上的“无能为力”,已经感到难以容忍。(据《中国经济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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