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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日子,房产专栏中关于泰达、万兆等小区业主维权的帖子比比皆是,仿佛一夜间,大家的法律意识一下子觉醒,各种要求维权的呼声此起彼伏。而正在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的春天花园业主此时倒是鸦雀无声。大约两周前,宝坻法院就部分春天花园业主诉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对该开发商在交房近两年后才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行为,法院判决按照合同约定的房款万分之一的比例赔付违约金,每户可得到十几至三十多元。业主通过法院维权宣告失败。令人思考的是,明明胜诉的开发商,却要向法院缴纳每户50元的诉讼费。由此可见,业主对开发商不满,要求维权,绝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现在,我看春天花园还有部分业主就所谓“私家园林”、延迟供应热水等没有绝对把握的事项向法院起诉,感觉真如蚍蜉撼树,徒费工夫。想来这些业主必是受少数激进派和律师的撺掇,继续给法院创造收入。对于开发商在延迟办理房证问题上,合同的规定属于明确的显失公平,法院都能维持,其他的要求,法院就能支持吗?我们的业主,把开发商、法院想象的太简单了。
回过头来说泰达、万兆的问题。本人首先声明,我是泰达小区的业主,在该小区开发商方面,有些朋友,由此,从开发商拿地到建房、交房的过程,我比一般的业主信息要灵通一些。在交房后,我也发现一些小问题,开发商都修好了。对于前些天热议的封阳台问题,现在不也迎刃而解吗。因此,我的意思是,大家收房后,不要发现了问题就六神无主,火冒三丈,而应冷静的思考解决的办法。房子从打地基,到交房,中间需经很多工程队伍的手,出现点问题在所难免。不要稍有不满,就大喊“维权”,骂开发商黑心。其实很多方面,开发商也有难言之隐。比如泰达的地面塌陷,开发商不可能让工人不夯实地基,这是明显的包工队在偷工减料。而受损的是泰达的声誉。万兆的包工头为了多要工程款,鼓动工人拉起横幅,向政府“讨薪”,并拒绝向开发商移交钥匙,以此给开发商施压。
现在有的业主不满意,喊出“退房”的声音,我认为并不明智。现在房价不断上涨,已成不争事实。而你要退房,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即使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你还能用原价买到那样的房子吗?你能肯定哪个小区的房屋更好一些吗?
我认为,最好的维权方式是:在买房前,要力所能及的进行一些调研,对准备下注的开发商资信、实力等有所了解,尽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有成功范例的开发商。其次,在签约前,对你选择的具体户型、结构、建材、优缺点进行衡量,充分权衡后再下定单。在交房时最好找一较专业人士帮你验收,可以发现更多的问题,让开发商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积极配合和监督工人进行维修。
房子是我们的重要财产,也是很大的精神寄托。大家在乔迁之喜前,要尽量保持良好的心情,何必大动肝火,闹的心惊肉跳的?当然,我们也要坚持自己的原则,该争取的权利要争取,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诉诸法律。中国的法律,还远未到至高无上和万能的境地。
恭贺各位乔迁大喜。不同意见者,净请拍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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