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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李毅中兼任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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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4: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周末   2007-11-29


  □杨震
  
  11月22日,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黑龙江视察发现:两年前造成171名矿工遇难的七台河11·27特大煤矿事故中,11名本该移交司法处理的责任人竟逍遥法外。他愤怒了:“我是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力责问事故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处理结果?”更让人愤怒的是,得到的答案竟是:谁都觉得很奇怪,谁都不清楚怎么回事。可谁都看得出来,这当中会有些什么样的猫腻。

  如果李毅中对此不予追问呢?这事定会横陈于光天化日之下,湮灭于时间流逝之中。对司法正义本该确定的预期沦为碰运气的事。七台河的骇人情况绝非只此一例,去年6月由中纪委主持的专项复查便显示,近两年矿难的大部分责任人所领的都是虚刑,惩罚成了走过场。

  李毅中的追问凸显检察部门缺位,事故究责的链条在此断裂。此类事件一再出现,说明尚无更好办法来补上缺掉的这一环。事已至此,难道要让李毅中兼任检察官,来个事故处理、司法起诉一条龙“服务”?难道必需这柄尚方宝剑,才能佛挡杀佛,人挡杀人,而无人再敢把矿难处理决定当耳旁风?
发表于 2007-11-30 20: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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