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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发展、民生”全国税务系统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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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2: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税收、发展、民生”全国税务系统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 ... 136623/9129062.html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中国税务报社与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发起“税收。发展。民生”全国税务系统摄影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国税务报社、深圳市国税局、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中国摄影家协会、常州常松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
  一、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分为作品征集、作品评选、作品巡展三个阶段。中国税务报社组织作品征集工作,中国摄影家协会负责作品评选工作,评选工作结束后,中国税务报社将在部分城市举办优秀作品巡展。
  二、时间安排
  2009年6月~8月进行作品征集。
  2009年9月进行作品评选。
  2009年10月公布评选结果,开始举办巡展。
  活动期间《中国税务报》将宣传本次活动,并在《光影界面》栏目选登部分参评作品。
  三、作品内容
  本次活动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要求作品直观、生动地反映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税收事业的发展壮大,以及税收事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强大支撑作用。
  参展作品分为反映活动主题的记录类摄影作品和艺术类摄影作品。
  四、参评要求
  参加征集的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既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组照,但不得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摄影的作品。作品必须有标题和200字以内的内容说明,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
  作品一般为10英寸照片,方片为8×8英寸,勿装裱。投稿时必须将作品连同作品的光盘(电子文档文件量不少于3MK)一起投寄。
  投寄作品恕不退还。
  投稿时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参评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事宜,由作者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作品奖励
  记录类
  一级收藏3幅(组),每幅(组)稿酬3000元,颁发一级收藏证书;
  二级收藏10幅(组),每幅(组)稿酬2000元,颁发二级收藏证书;
  三级收藏15幅(组),每幅(组)稿酬1000元,颁发三级收藏证书;
  优秀作品25幅(组),颁发优秀作品证书。
  艺术类
  一级收藏3幅(组),每幅(组)稿酬3000元,颁发一级收藏证书;
  二级收藏10幅(组),每幅(组)稿酬2000元,颁发二级收藏证书;
  三级收藏15幅(组),每幅(组)稿酬1000元,颁发三级收藏证书;
  优秀作品25幅(组),颁发优秀作品证书。
  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
  六、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后街21号
  中国税务报社事业发展部邮政编码:100053
  电子邮箱:syz@ctaxnews.com.cn 
  联系电话(传真):010-63182985
  联系人:蔡洪利 

中国税务报社  
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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