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467
UID11032
注册时间2006-6-17
最后登录1970-1-1
人气值 点
在线时间 小时
|
楼主 |
发表于 2011-11-1 11: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地块出让土地总面积7471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限高不大于50米。备注: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居住建筑面积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4、按规划修建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需穿越该宗地时,土地受让方应于予以支持;5、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