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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对这样的处罚说“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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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1: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段时间我正在装修房子。有一天,做泥水工的师傅打电话给我说:因为他们为赶工期超过了小区物业公司规定的装修时间(装修只能在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7点之间进行)20分钟,他们的电钻就被物业管理员没收了,还说要处罚两百元钱,否则,不准开工。

我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经理称:“这是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照章办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我说:“你制定规章制度可以,但内容不得有违法的规定。物业公司没有任何权力设置处罚规定,更不具备执法权去处罚。如果你执行了处罚,就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你可以对装修工人违反小区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也可向业主提出批评和建议,但就是不能擅自作出处罚。”在我据理力争下并保证装修工人以后不再有违反小区规章制度行为以后,物业公司不再对工人进行处罚。

大家知道,一个国家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都是由特定的机关来执行。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触犯了刑律,有刑法来调整,由公安、法院、检察院来执行;平等公民主体间的民事纠纷,有民法来调整,不告不究,告了由法院受理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有行政法来调整,由有权的行政机关来执行。

行政处罚是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一种惩戒措施或行政制裁。因此,行政处罚也只能由有权的行政机关去执行,且不是所有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警示语:偷一罚十,如不怎样,处以罚款多少元等等。这些警告语都是违法的,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明确地、大声地说“不!”“你无权处罚,你不是执法机关!”当然,但这样说的前提是:你首先要遵纪守法!
发表于 2007-7-31 11: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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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2: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知道了
发表于 2007-7-31 1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想处罚可以,但是首先得出示执法证,然后得出示收费许可证,并确认有相应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最后得开据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以上几个方面缺一不可.否则就是乱收费,你就有权拒绝.
发表于 2007-7-31 13: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宝坻保安有这么胆大么?
发表于 2007-7-31 15: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小区的?
发表于 2007-7-31 20: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物业确实没有处罚任何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07-7-31 20: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说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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